本报讯(记者袁国礼)快递公司员工吴某伙同李某,将公司营业厅电脑存储的3万条个人信息出售,获利1.2万元。记者昨天从昌平检察院获悉,吴某和李某因涉嫌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批准逮捕。

据了解,吴某是昌平一家快递公司营业厅的业务员。吴某和同伙李某想通过倒卖个人信息赚钱。吴某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从公司窃取个人信息,由李某负责寻找购买的客户,获利后两人平分。去年10月份左右,吴某在公司电脑里发现3万条个人信息,包括人名、电话、地址等,并将这些信息交给李某,李某将这些信息卖给做电话销售的柳某,获利1.2万元,给了吴某5000余元。

据悉,被出售的3万条个人信息有90%是一家银行的客户信息,还有一部分是网购客户信息。

站长评论:

卖的好贵,4毛一条……

留言评论(旧系统):

【匿名者】 @ 2012-10-12 22:20:33

4毛...一条肉鸡几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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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 几分一个……

【石万里】 @ 2012-10-16 15:43:28

“90%是一家银行的客户信息,还有一部分是网购客户信息。” 高质量的信息,贵一点还能接受。 几分钱的肉鸡……真便宜……当年累死累活的抓鸡,上线一万只就能在菜鸟群里得瑟了。 还是搞一堆服务器打人比较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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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柜的!先来一吨肉鸡!

【匿名者】 @ 2012-10-17 22:10:08

快递客户信息4毛确实贵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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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