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以及智能手机的不断推广,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应用也迅速崛起,不但用户人数数以亿计,其社会影响力也令人难以小觑,特别是在一些社会事件上,产生了非常巨大的正面力量。
不过,和所有互联网新兴事物一样,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应用,同样也产生了种种乱象。《经济参考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些乱象不但损害了微信和微博用户的个人利益,还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负面影响,给微信、微博等应用的未来发展,埋下了让人无法忽视的隐患。
乱象一:微信竟成犯罪工具
微信作为新型手机即时通信工具,一经推出备受用户青睐。腾讯公司于2011年推出微信,这是一款通过移动网络即时发送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支持多人群聊(最高20人)的无线互联网应用,具有零资费、跨平台沟通、显示实时输入状态等功能。
除了上述优点外,微信最大的亮点是基于地理位置定位的LBS(LocationBasedService)社交功能,只要开启“查看附近的人”,几分钟里可搜寻到用户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微信用户,之后若通过验证,双方就可加为好友。而“摇一摇”功能,则能查看到同时在摇手机的用户及其地理位置信息,同时若周边1公里的人未在微信界面上清除自己的地理位置信息,用户也可以搜寻到对方,打招呼聊天,形成一个社交网络。
LBS功能给微信用户带来奇特社交体验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由于微信能够通过GPS或移动网络定位查找周围的用户,满足了当下年轻人的好奇心理,用户往往即时接受对方的见面邀请,而在随后的见面中,却可能被犯罪分子侵害。据公安部门介绍,近期利用微信实施诈骗、盗窃和强奸等犯罪现象频发,已经引起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引发公众对微信安全性的热议。
江苏省扬州市警方日前公布了利用微信犯罪的5起典型案例:今年4月3日18时,被害人吴女士微信“摇”出“大灰狼”钟某,遭钟某强奸;5月13日21时许,已婚女士张某通过微信约被害人游某“出去玩”,张某丈夫替妻约会,对游某敲诈勒索3万元;5月21日1时许,被害人苏女士在宾馆里被“微信”,一男子抢劫其金项链后逃跑;5月25日,被害人康女士通过微信结识“高帅富”张某后被骗财骗色;6月22日15时,荣某通过微信实施诈骗,称可通过“以卡养卡”、“垫资”等方式拿提成赚大钱,骗取被害人桑某5500元。而据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介绍,去年12月以来,杭州警方共接到与微信有关的诈骗、盗窃案件已超过20起。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深入采访中发现,由于微信是纯粹的移动互联网应用,覆盖面极广。因此,各种职业、身份的人都可能参与、实施微信犯罪。此外,微信作为新生事物,较多地被年轻人所接受和使用,决定了微信犯罪案件的犯罪主体多样,而且年龄偏低。据一位办案民警介绍,微信案件的嫌疑人多为容易接受新鲜事物的年轻人,他们思想活跃,在微信聊天中往往谈吐风趣幽默,能在较短时间内赢取被害人的信任,为进一步约见被害人,实施犯罪做准备。
据浙江、江苏、福建等地警方介绍,微信案件的犯罪对象绝大多数以女性为主。其中,一种是涉世未深的年轻女性,她们大多心思单纯、不能预见潜在的犯罪危机;一种是中年女性,这些中年女性大多由于家庭、婚姻、心理等原因依赖上微信的“和陌生人说话”的功能,满足内心空虚、寂寞的心理状态。
除此之外,针对男性的微信犯罪活动也呈现出上升趋势。公安部门介绍,犯罪人通过虚假或真实提供性服务等为由,邀请男性被害人见面,进而在见面中实施敲诈等犯罪行为。利用微信从事卖淫活动也日益猖獗。从各地警方提供的案例来看,“卖淫女”在微信上传大量照片,通过微信“摇一摇”功能,搜索周边用户并添加“好友”,在微信中对“好友”招嫖,通过微聊谈妥价格、时间、地点后,实施卖淫嫖娼活动。有不少网友反映,手机经常收到卖淫的微信内容,对正常生活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据警方介绍,微信安装便利、使用简单,只要有一部能上网的手机就可以与陌生人以多种形式“相识”,因此微信的犯罪成本较低;网络的开放性、不确定性、超越时空性等特点,使得微信犯罪具有极高的隐蔽性;此外,由于微信不采用实名制,犯罪人可以在微信上使用化名等方式方法,且一旦注销后,很难追查。而正是因为上述原因,使得微信成为了一些犯罪分子“青睐”的犯罪工具。
在采访中,西安、杭州等地警方告诉记者,多数受害者在受到侵害后羞于启齿,更不愿意到公安部门报案,因此很难统计微信犯罪案件的具体数量。但根据近期侦破的相关案件来看,微信产生的新型犯罪正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公安部门认为,微信犯罪已经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降低了群众安全感,各界应该对这一问题高度重视,避免类似犯罪日益扩大化;并希望微信的开放商腾讯对这一应用进行改进,以便确保用户不受犯罪分子侵害。
乱象二:微博引出灰色粉丝利益链
比微信更火的是微博。随着微博日益深入人心,其中的“粉丝文化”成为微博中一道独特的风景线。虽然不乏因兴趣、喜爱、崇拜而加粉的“真实粉丝”,但由于“粉丝”的多少往往成为博友之间显示自己影响力的标志,在泛娱乐化和商业化的驱动下“职业粉丝”和“粉丝交易”应运而生,并逐渐形成一条令人无法忽视的灰色粉丝产业链。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流行与各大微博的粉丝买卖交易和刷粉丝交易,主要有以下几个渠道。首先,是专门的微博账号、微博粉丝的买卖交易网站,如“粉天下”(http://www。wyx99。com/)。该网站提供新浪、腾讯、搜狐等微博粉丝买卖和刷粉丝服务,明码标价。如新浪微博刷粉丝:1000粉丝10元、5000粉丝40元、10000粉丝75元、50000粉丝300元、100000粉丝550元。
其次,是淘宝网店。虽然淘宝网已经查封大量买卖粉丝的网店,但在淘宝网输入“微博”仍可找到不少微博粉丝买卖网店,而且这些网店已经从赤裸裸卖“微博粉丝”,变成了提供“微博推广、微博支持、微博公关”等各种服务。
另外,就是专业的“刷粉人”工作室。据了解,一些专职粉丝买卖的人员通过微博留言、私信等形式发布相关广告,招揽客户。这些专职“刷粉人”一般为加V用户提供刷粉丝服务,客户主要包括选秀明星、企业、单位等,据知情人士介绍,自称微博粉丝数量已达37万名为“时尚潮流杂志”的新浪微博账号就是由工作室提供的刷粉丝服务。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巨大的经济利益是催生粉丝买卖的最关键因素。据业内人士介绍,一个刷粉丝的工作室,最少3个人就能运作,一个技术员,负责写程序和日常维护;一个客服,负责与客户联系;一个业务员,负责工作室的推广和宣传。作为老板,客户稳定的话,一个月可以挣一万多元。另有业内人士透露,曾在40天时间内,打造出一个拥有20多万粉丝的行业微博账号,直接被业内大集团收购,换回了几十万元的利润。此外,在一些企业的竞争和争端中,微博上的各种评论和转发也成为各家企业关注的重点,这样就造成了哪一家公司微博的“粉丝”数量多,哪一家公司就拥有更大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因此,针对企业的这种需要,相应的刷粉丝服务也应运而生。
在利益催使下,买卖粉丝的微博灰色利益链日益壮大,而其产生的负面影响,也越来越受到各界的关注。
目前,一些通过刷粉丝而获得大量粉丝的虚假微博账号,正在成为网络假消息的源头,极大地扰乱了普通用户的微博使用环境。例如,近日新浪微博上名为“广东日报”的账号发布了一则寻人消息称,广东恩平一位母亲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儿子焦急地寻了好多天,都未见母亲踪影,只好寻求媒体帮助。并在微博中附上了“广东日报”的联系电话。但实际上《广东日报》是一份1904年创刊于香港的报纸,并于1906年停刊,此后再未复刊。
再如7月5日,账号为“山东日报社”的新浪微博账号发布消息称“《齐鲁晚报》因为报道临沂郯城县一副县长座驾撞死学生一事,几位记者不光被关了小黑屋,临沂市委宣传部还召开大会,对报道此事的记者以及报纸进行了公开的批评。”这一微博发布后,在网络上被大量转载,引起广泛评论。但这条微博很快被证明是虚假信息,而这家“山东日报社”实际上是一家既无注册、也无联系方式的山寨媒体。
另外,还有一些微博账号通过模仿名人微博账号来混淆视听。如模仿“南方周末”的账号“南方周未”、模仿著名媒体人“杨锦麟”的账号“杨绵麟”等,是巧合还是有意的模仿值得探究。多数业内人士认为,山寨知名微博,会对知名博主造成一定的形象困扰,容易使网民产生印象偏差和错误引用,一些传统媒体更可能受到无妄之灾。比如以“小崔办实事”“岩松经典语录”等命名的微博,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知名媒体人崔永元和白岩松,但这两个微博账号发布内容多来自“皮皮时光机”等工具,其发布的所谓“名人名言”根本无从考证。对此,多数业内人士认为,上述情况可能产生垄断话语权的隐忧,将扰乱正常网络舆论生态。
另外,一些通过刷粉丝拥有大量粉丝的微博账号,还利用其巨大的粉丝数量,进行虚假宣传,或针对商业对手进行打压,极大地损害了正常的商业环境,以及相关企业的正当利益。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微博账号会定期发布特定企业的负面消息,但经查证,这些消息均不属实。但由于粉丝转载和评论数量巨大,在网络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对相关企业造成损害。
“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司负面消息从微博上传出来,但大多数是不真实的。所以,我们花费了很大精力,防范微博上的虚假信息,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一家零售企业的高管,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介绍,为了防止微博上的虚假消息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不得不花重金,用于“疏通”部分拥有海量粉丝的账户。
有职业“刷粉人”和工作室向记者透露,请拥有粉丝多的微博账号转发信息,主要是为了网络推广或宣传,转发和评论都有明码标价:粉丝数在100到500人之间,转发每条0.5元;501到1000人之间,每条0.8元;1001到2000人之间,每条1元……而粉丝数在10000到20000人,每条收入4元。如果是名人微博,转发一条标价更高,请100万粉丝的认证名人微博转发一次,价格为700元左右。
在采访中,多数受访的用户和企业认为,微博买卖粉丝以及产生的灰色利益链,已经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希望新浪、腾讯、搜狐等微博运营公司,立刻行动,铲除这一微博毒瘤。
乱象三:“旧闻”遇“微”变谣言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由于使用便利、用户群体巨大,以及传播速度快、影响大,微信和微博正在成为一些谣言的传播途径。其中,较具代表性的网络谣言升级形式即为用“旧闻”充当“新闻”。与普通的网络谣言相比,此种形式的谣言更具蛊惑性、隐蔽性和煽动性。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些采用移花接木方式,即将旧事件、旧照片“移植”至新事件中的谣言流传最为广泛,也最有欺骗性。这种张冠李戴的手法较多地被运用于群体性事件、恶性突发事件、揭露官员腐败等负面新闻中,对事件真相进行扭曲和夸大。
以群体性事件为例:在什邡事件中,有网民用非现场的血腥图片冒充什邡现场,煽动民众情绪。在今年发生的多起小规模群体性事件中,多次出现有网民配发如建国60周年时坦克演习或武警出动的照片,造谣称地方政府利用公权武力镇压百姓。
再以恶性突发事件为例:陕西安康孕妇遭强制引产事件发生后,一些微博用户将几年前其他地方的强制引产事件发布出来翻炒,并故意模糊或隐去事件发生时间。今年1月31日,有网民发微博称,一对江西夫妇在三亚遭海鲜业者殴打致1死1伤,并配有伤者图片。后经核实,该图片来源于新闻《儿子被砍身亡 父母为挣停尸费凶案现场忍痛摆摊》。
揭露官员、机构腐败也有不少类似案例:今年5月2日,有网民发布照片,称其系江西赣县某乡党委书记出巡场景。照片中显示有一持枪武警人员为领导开道。经查证,该图为2004年7月“我国驻伊拉克大使馆复馆小组负责人孙必干在安全人员陪同下,考察临时馆舍”的照片。2011年12月,有网民发布图片称“这是广东省湛江市委召开的一次会议安排的午餐”。经查该图实际是2010年深圳公安局机场分局副局长刘胜强为女儿摆喜宴,刘事发后已被处理。2011年12月2日,有网民发布图片称其为红十字会劝捐小姐。经查,该图片中人物实为广东东莞一家酒店的KTV场所服务员。
另外,利用微信和微博,在社会热点事件期间,反复传播旧闻,也是一种被广泛使用的“炒作”手段。当网上热议某一话题时,就有网民将多年前的相关旧闻挖出重新翻炒,且内容往往偏向负面。
如在伦敦奥运期间,一篇题为“连吃6年禁药:冠军搓澡工邹春兰绝育”的新闻在微博上热传。据查,这篇新闻早在2006年就已被媒体曝出。此外,一组体操残酷训练照也在网上疯传,据查该组图也已在网上流传多年。观察发现,翻出这些旧闻的网民大多是期望借这些“证据”进一步论证体育举国体制的弊端,并试图赢得更广泛网民的支持。又如,今年4月毒胶囊事件发生后,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新闻、旧闻铺天盖地,多年前已被辟谣的“兰州拉面有毒”的消息再次被疯传;去年就已解决的“问题沙琪玛”事件也被翻炒,进一步瓦解了民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利用微信和微博等移动互联网应用,进行舆论监督无可厚非,但通过造谣和传谣的方式,不但不能达到舆论监督的效果,反而会极大地动摇普通群众和网民对网络传播渠道的信任。因此,相关方面应该尽早行动,防止利用微博和微信传播谣言的现象进一步扩大。
作者:侯云龙 李哲超 闫鹃范 姝娴
站长评论:
本来很好的微博、微信社交模式,愣是被中国人用成了这样,无语了……
不可不谓:国民素质之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