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 王树勤报道)

6月2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了解到,网民“帕米尔·亚森”通过新浪微博散布捏造歪曲事实的信息和带有煽动性的言论,扰乱社会秩序,造成社会危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网民“帕米尔·亚森”处以十五日行政拘留。

据公安机关调查,网民“帕米尔·亚森”通过家中电脑登陆境外网站,看到有关“库尔勒市发生一起学经儿童死亡事件”的歪曲报道,在未做任何调查、核准事实的情况下,于2012年5月28日7时05分,通过新浪微博发布“维(吾尔)少年学习古兰经被扣在拘留所离奇死亡”等信息后,其又多次转发、散布虚假有害信息和言论。网民“帕米尔·亚森”所发信息系境外敌对势力恶意捏造歪曲事实、混淆视听。

据公安机关调查了解,受害人米尔扎提·纳曼如拉,12岁,沙雅县人,被其叔叔巴某送到库尔勒市非法教经点学经。5月17日,因未能按时完成背诵经文功课,在非法教经人员阿某授意下,米某受到一起学经的阿某、比某长时间殴打,米某的头部遭撞墙,导致呕吐、昏迷。5月20日,米某在非法教经人员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公安机关对此案已立案审理。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民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充分行使公民的权利,同时,积极担当社会责任,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维护团结稳定的社会秩序。

站长评论:

伟大的微博实名制,Yoooooooooooooooooooo~

开门!!查水表!!!

留言评论(旧系统):

hunzi @ 2012-06-04 20:38:54

天朝说话,还是安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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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