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则爆炸性的消息在东莞传播:虎门交通分局局长黄平涉嫌强奸女下属被抓了。记者从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获悉,黄平的确因为涉嫌强奸女下属,在12月6日就已经被批准逮捕了。
当了10多年交通分局局长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虎门交通分局。在2楼的办事大厅对外窗口处,悬挂着所有工作人员的姓名和照片。分局局长黄平排在第一位。
从照片上看,黄平显得年轻而又帅气。而实际上,黄平已年近50岁,当了10多年的交通分局局长,2008年之前的7年,在常平镇交通分局当局长,2008年之后调到虎门镇交通分局当局长。
熟悉黄平的人,有的对他评价很高,认为他亲力亲为,做事情严肃认真,黑出租、蓝牌车跑运输客运车违规,黄平抓得都非常严,而且,“抓住车后就不放,谁去说情都没用,他一定会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因此,也有不少人认为他不近人情,他“得罪了很多人”。
女下属丈夫报警
知情人告诉记者,上个月见到黄平的时候,他看到黄平的额头上有伤口包着,当时他还很奇怪。“后来才知道原来是被人打的”。
知情人称,黄平跟一名女下属有染已经好多年,而且两人的关系,局里的一些同事也知道。
对于这样的事情,当事双方不说,下属们一般也不去乱嚼舌头。此事被曝光,非常偶然。知情人告诉记者,这名女下属结婚7年,一直未能怀孕;11月初时,女下属的丈夫突然发现妻子肚子大了,去医院检查竟然已怀孕7个月。逼问之下,女下属无奈讲出了她和黄平有染的情况。
知情人说,女下属的丈夫怒不可遏,找到黄平,“双方似乎是谈到了钱的问题,由于赔偿的数额没有谈拢,两人就打了起来。黄平的头被打破了。”
此后,这名女下属的丈夫报警,又去法院起诉,纪委、警方介入,黄平在11月22日被警方带走,有人说是在办公室被带走的,另一种说法是在家里被带走。
无论如何,黄平卷入此案已成事实。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东莞市交通局和虎门镇政府,双方均回答,“目前此案还在调查”。
涉嫌强奸?从犯力能看出是强奸?记者为了赚眼球胡乱写标题。局长年轻潇洒,应该女的勾引吧!
此篇文章的记者是不是很缺德?明明是通奸写成强奸,而且警方调查也没有出来,只要没有做贪污,抗害百姓的事情,通奸的事情权且放uo吧,人谁又无错呢?
这不能说明什么,只能说,那女的丈夫是性无能。
应该是通奸.不是强奸.这样的好官,只是因为做事严肃认真,得罪了权贵,才被陷害.否则,以一个局长,即使是强奸,又能怎样?
都七年了,还算强奸?应追究那男人的敲诈罪。
抓住车后就不放,谁去说情都没用,他一定会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这年头局长都要亲自去抓黑车?
通奸与强奸出入非常大,通奸只是违法,强奸是犯罪还是重罪,强奸的构成要件,是违背妇女意愿发生性关糸,对有患精神疾病.智障妇女,少女幼女,因此黄平是否强奸要看调查结果,不管怎样那种人渣都该受到惩罚.......
要定性为强奸的话,必须要他的妻子说明自己不是自愿的吧? 搞定女人比搞定他的男人容易得多吧。
明明是通奸 说是强奸那有强奸八年 笑死人
不管怎么样 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更何况是两个执法执政的干部作出的事情 非常的有损我国人民政法执政人员的形象 再说了 那女的也确实不要脸 上司都老头了还不放过 胃口还真不小 恶心……
最多就算得上是私情!说不定还是那女的勾引的局长!局长也是人啊!哪有送来的艳福不享受的道理呢?强奸?你听说过有被强奸怀孕7个多月以后再报警的吗?我甚至怀疑是不是那对夫妻设下的陷阱?你想啊?男的不能让自己的老婆怀孕。就让老婆偷人帮自己生个孩子!反正是偷!谁的条件好就偷谁!到时候还能敲一笔!这真是一箭双雕的好戏!可惜狮子大开口!又偏偏遇上个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局长!小夫妻觉得亏了就报警!可是够狠的啊!
这两个垃圾记者收了局长多少钱。
错 应该是政治陷害 有人要借这个事整这个局长。
报道标题与内容不符,颠倒是非,可笑,好笑,这就是报道?
写这篇报道的记者是不是脑瓜进水了啊?是通奸还是强奸?还是和下属有暧昧关系啊?找不到题材了啊?
借种一一一要钱一一一告状一一一高!!
实在是高!!!
站长评论:
这年头都鸡巴疯了吗?
啥鸡巴事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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