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消息 19日下午,金山网络公司员工李铁军诉360公司侵犯名誉权案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定360公司侵权行为成立,判决360公司向李铁军本人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据判决书显示,360所发表的文章缺乏事实依据,并且文章已在互联网上大范围传播,构成了对李铁军名誉权的侵害,法院要求360删除相应文章,停止侵权行为,并向李铁军赔礼道歉。
去年12月,360公司在官方网站发表《360公司再次就‘十万水军’谣言的严正声明》、《金山安全专家曾作伪证陷害微点》、《360最新声明:金山只造假不认错,如何成“正直公司?”》等文章,并在互联网上大肆传播,对李铁军个人造成严重名誉损害。
根据法院认定的相关证据,360宣称李铁军在微点案论证会做伪证的行为无法成立,且相关媒体刊载的文章也未认定李铁军构成伪证,360传播的上述三篇文章缺乏事实依据,存在逻辑错误,甚至混淆不同问题关系。
法院判决360公司应删除相应文章内容,停止侵权行为,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360公司须在www.360.cn、www.kingsoft.com、www.sina.com.cn、www.people.com.cn、www.sohu.com五家网站首页发布致歉声明,向李铁军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持续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