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发芾 财税史学者
原题:国富与民富的历史纠结
近日,香港的减税又引起人们的热议。事实上,近年来港府减税已成惯例,无论当年经济好坏,“藏富于民”的减税措施都必不可少。
中国历史上本来有轻徭薄赋、与民休息、藏富于民的优良思想传统,这种传统是儒家学派财政思想的核心。现在,这种思想在香港开花,在大陆则还只有争论,没有行动。
春秋时鲁哀公向孔子弟子有若咨询“年饥,用不足,如之何”时,有若回答说:“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孟子一再强调:“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使民“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而荀子则说,“下贫则上贫,下富则上富”,他尤其批评了统治者好利聚敛的结果是“府库已实而百姓贫”,他一针见血地指出:“王者富民,霸者富士,仅存之国富大夫,亡国富筐箧、实府库”。这就是说,两千多年前的先贤非常清楚,民富优先,则会带来国富,国富优先,却只能带来民穷。只有将民富作为治国的要务,国富才可期待。
但在春秋战国时期列国争抢称霸的大背景下,各国关心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富强起来,在争霸中处于有利地位。儒家的仁政思想不会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而法家学派的强国主张立即迎合了统治者的需要。怎样实现强国的目的呢?法家的主张,就是通过国家权力,“弱民”、“贫民”。商鞅说,“不农之征必多,市利之租必重”。他鼓励农业生产,但又强调“家不积粟”,要求农民将粮食交给国家而不是自己拥有。商鞅还认为,有资产的富裕百姓不好管理,贫穷的老百姓才能被国家政策支配调动,为国家服务。
而到了战国末期,另一位法家人物韩非子说,“欲利尔身,先利尔君,欲富尔家,先富尔国”,把君主和国家的富裕强大放到毋庸置疑的优先地位。为了让君主和国家富有强大,就必须让老百姓贫穷弱小。他认为,“凡人之生也,财用足则隳于用力”,“财货足则轻用。轻用则侈泰,侈泰则家贫”。因此,必须用重税使其永远处于贫穷之中,这样,他们才能在生活的压力下勤勤恳恳,为国出力。
商鞅韩非的思想被秦国采纳,带来强国强盛,秦以后的统治者虽然总是用儒家的外衣装饰自己,其实都是外儒内法,说的是儒家“轻徭薄赋”的格言,行的是法家“富国弱民”的政策。鸦片战争之后,中国被抛入国际竞争中的大格局中,其所处形势,有些类似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争霸。大清朝野都痛切感到中国的弱小,因此,富国强兵成为兴奋点,无论洋务运动还是维新变法抑或清末宪政、辛亥革命,都围绕富国强兵这个主题。这个主题其实一直延续到上世纪中期新政权建立以后。十年超英十五年赶美,强调的是国家的富强,而不是人民的富裕。而在追求强国梦的时候,国家再次沿着商鞅韩非的路径,把国富与民富放到完全对立的两极。
为了国家强盛,国家甚至发展出一整套意识形态,比如老百姓越穷越光荣,越穷越高尚,比如诅咒私有财产的罪恶,塑造大公无私、很斗私字一闪念的精神。国家富强就必须让老百姓毫无私心私利,一无所有。老百姓但凡有一点点私有财富,那就是某种邪恶主义的尾巴,一定要割除而后快。这种思想成为前三十年的主流思想。
显然,三十多年前的改革开放,无疑是对于这种国家观的反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国家承认老百姓追求富裕的合法性正当性。在追求建设现代化强国的进程中,不再以必须消灭私人财富为前提。虽然自从改革开放之后,老百姓积累财富已经不再是非法的,但最近十多年来,国家通过税费等手段,在国家财富与私人财富之间重新进行洗牌。国家持续高速增长的财政收入,塑造了富强的国家形象,但可惜的是,在它后面,却是百姓收入不足、生活艰难的窘境,国富与民富之间的关系再次紧张。
这种情况下,国家主义意识形态再次甚嚣尘上,处处将国家置于个人之上,要求个人利益、私人利益对于国家利益的完全服从。国家主义财政观念下,国富再次被赋予了相对于是民富的无与伦比的优先性和道德正当性。国家主义甚至还提出一句臭名昭著的格言:“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以此来强调国富优先于民富的天经地义。
事实上,国家财富来自百姓的创造,来自百姓私有财产的让渡,它们之间的关系,确实像是大河与小河的关系。但必须弄清楚的是,私人财产是源头,私人通过财产让渡进行的纳税,如同涓涓细流,充盈了国库。如果老百姓的条条小河干涸了,国家这条大河免不了断流的命运。这样常识,还需要人们一而再再而三地予以论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