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腾讯诉奇虎360 不正当竞争案, 昨天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智软件以及三际无限等三个被告不正当竞争, 判令其停止发行使用涉案的“360 隐私保护器”V1.0Beta 版软件,连续30日公开消除因侵权行为对原告造成的不利影响, 并且赔偿损失40万元。
360 称QQ 软件“窥私”
2010 年9 月26 日晚上11 点16 分,安全软件商奇虎360 在他们的论坛中发布了最新公告:《360 安全卫士发布隐私保护器专门曝光“窥私”软件》,直指QQ 软件会扫描用户隐私文件和数据。这份公告中称:“如果你电脑里的一款聊天软件,总在后台悄悄扫描你的硬盘,窥视你的私人文件, 你是否会产生一种如芒在背的寒意? 如果这个软件你还不得不用呢? 此次360 安全卫士推出的360隐私保护器, 可以帮用户了解自己电脑中所装的客户端软件是否有侵犯用户隐私的流氓行为, 并能将那些窥视用户隐私的行为实时曝光。”
360 隐私保护器出现后, 引发了众多网友对腾讯QQ 的指责,腾讯方面则回应称, 扫描行为是防止木马的安全措施, 并无窥视用户隐私的意图。2010年10月14 日,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正式起诉“360 隐私保护器”不正当竞争,索赔400万元。
法院认为构成商业诋毁
昨天上午9 时, 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书中认定,360的“隐私保护器” 产品将腾讯QQ2010 软件扫描用户电脑中可执行文件的行为表述为“可能涉及隐私”, 但扫描可执行文件与360 自行界定的“涉及隐私”事实不符,表述中使用“可能”一词也会造成用户的负面认识。法院判决书同时认为,360 在隐私保护器的界面和360 安全网站、论坛等处对QQ 软件使用“窥视”“恶意”等带有强烈感情色彩和负面评价效果的表述,具有明显不正当竞争意图, 构成商业诋毁。
法院认为, 本案侵权行为是“360 隐私保护器” 依附于“360网”产生,无论作为“360 隐私保护器”的权利人、发行商,还是“360网”的注册商、运营商、主办方,都无法摆脱共同侵权的责任。另外,法院还认为原告未明确所主张的400万赔偿额的具体依据, 所以依据本案三被告的主观过错程度、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影响范围和损害后果等因素, 最终判处三个被告赔偿原告损失40万元。
链接“3Q 大战”
“3Q 大战”是去年中国IT 领域的重大事件之一。去年9 月起,360 发布“隐私保护器”,与腾讯在用户隐私问题上出现争端, 随即又发布“扣扣保镖”修改和屏蔽QQ 的部分功能。11 月初,腾讯宣布QQ 将不与360 软件兼容,争端迅速扩大。随后工信部介入调停, 双方各自向用户道歉,平息了事态。奇虎360今年3月30日在美国纽交所上市。